2008年7月29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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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大王”刘根山已被正式批捕
一甲

  上海茂盛集团董事长、“公路大王”刘根山已经于7月中旬被浙江省检察院正式批捕。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其被批捕的罪名仍然是涉嫌抽逃注册资本金。
  目前,刘根山仍被关押在浙江省看守所,且不许取保候审,尚未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据悉,刘根山案由中纪委直接督办,浙江省内公路问题已经基本查实,主要为甬金高速绍兴段项目公司的低价转让与1.5亿元注册资本金抽逃导致1411余万元的利息损失。抽逃注册资本金并非重罪,最高刑期为五年。
  刘根山的“公路腾挪”术亦直接导致了时任绍兴市交通局局长蔡继东和副局长张来兴的落网。蔡继东已经于今年5月19日被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6月初被正式批捕。张来兴则在蔡继东滥用职权问题调查过程中,被牵涉进来,主要是为了查实刘根山抽逃资本金的问题。张来兴已经于6月30日被浙江省检察院正式立案,尚未批捕,目前处于取保状态。 (一甲)